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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时间:2026-08-13阅读:23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建设内容: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西靳村西侧0.76km处,厂区中心坐标为113°17′9.284″,36°19′8.711″,项目占地面积5333.3m2。设计生产能力年产20万吨石料,实际生产能力年产20万吨石料。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厂区设有1座全封闭车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3500m2;内置1台破碎机、1台振动筛、5台皮带输送机;原料及产品均分区贮存于该车间内。

上料口垂直布设于破碎机正上方,上料口三侧设置围挡并加盖顶棚,顶棚设置1个集气罩;破碎机采用彩钢板进行全封闭建设,并于破碎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上料、出料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入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振动筛采用彩钢板全封闭建设,并配套设置集气管道,筛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车辆冲洗依托长治市潞城区晋鑫隆发商贸有限公司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有1座危废贮存库,位于厂区西侧,占地面积21m2,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6.8.13-2026.9.10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36636557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监测报告.pdf4.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报告表(鸿城建材).pdf10.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长治市鸿城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验收意见.docx286.3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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