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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时间:2026-08-13阅读: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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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05004002260393) 已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6]9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出水/反洗池2座,每座容积810立方米;浓缩液池2座,每座容积517.5立方米;中水深度处理附房一座,建筑面积2484平方米;滤液池1座,容积252立方米;浓缩液处理附房及污泥脱水间一座,建筑面积896平方米;安装处理规模为1250立方米×8组/天的中水深度处理设备一套,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天的浓缩液处理设备一套,配套相应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2260393001002 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工程规模】:新建出水/反洗池2座,每座容积810立方米;浓缩液池2座,每座容积517.5立方米;中水深度处理附房一座,建筑面积2484平方米;滤液池1座,容积252立方米;浓缩液处理附房及污泥脱水间一座,建筑面积896平方米;安装处理规模为1250立方米×8组/天的中水深度处理设备一套,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天的浓缩液处理设备一套,配套相应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6605004002260393001002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监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咨询服务。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关键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市政专业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投资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监理员(4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满足监理要求 (8)其他要求: 投标拟派监理机构人员是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需要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册或证书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地址:新疆双河市建设大厦三楼;邮编:833408 ;异议咨询电话:0909-7696735; 电子邮箱(仅接收电子版异议):978398568qq.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9-7696735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双河市达飞合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五师双河市长安路39号地 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406-11室
联 系 人:刘燕龙联 系 人:谢军军
电 话:18209091655电 话:1772675100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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