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整改(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县⻓安⼩区⼤⻔⼝对⾯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6-00430.1B1
项目名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整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整改):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消防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整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为专⻔⾯向中⼩企业项⽬,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企业的,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且中、⼩、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供应商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委 ⽣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财库〔2006〕90 号);
(6)《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政府采购政策⽀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持中⼩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落实政府采购⽀持中⼩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整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然⼈只须提交⾝份证);
(2)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份证;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消防设施⼯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
(4)拟派项⽬经理须具有机电⼯程专业⼆级(含⼆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安全⽣产考核合格证、⽆在建⼯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内其基本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成⽴时间⾄开标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社会保障资⾦缴纳证明:⾃2026年1⽉1⽇以来已缴存的⾄少1个⽉的社会保障资⾦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2026年1⽉1⽇以来⾄少1个⽉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件证明;
(8)供应商应在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相应查询结果的⽹站截图(加盖公章);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声明;
(10)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
(11)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泉县⻓安⼩区⼤⻔⼝对⾯1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泉县⻓安⼩区⼤⻔⼝对⾯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泉县⻓安⼩区⼤⻔⼝对⾯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领取谈判⽂件,国家法定节假⽇除外。⽂件领取截⽌时间为报名截⽌⽇期,领取⽅式为现场获取。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到⽯泉县⻓安⼩区⼤⻔⼝对⾯17号进⾏报名确认,⽅可获取谈判⽂件(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9号
联系方式:1777294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泉县长安小区大门口对面17号
联系方式:1550925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15509255609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030176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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