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广东怡隆年产 2.4 万套投影仪镜头组、3.5 万套舞台灯光镜头组建设项目 (一期)
2、建设地点:乳城镇国道 323 线东北侧(车管所后侧)
3、建设单位:广东怡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报告及意见 : 见附件
5、联系方式 :刘工 135276895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日期: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日17日,满20个工作日。
附件1:验收意见-广东怡隆.pdf607.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1年产2.4万套投影仪镜头组、3.5万套舞台灯光镜头组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pdf5.0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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