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关于依法主动公开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情况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水、废气、噪声污染治理设施)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木质模板(木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类型:污染影响类;
4、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
5、建设单位:永州市零陵区美新木业有限公司;
6、项目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富家桥村七、十一组;
7、公示日期:2026年8月23日至2026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司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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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验收报告(送审)- 永州市零陵区美新木业有限公司.pdf10.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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