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管理服务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管理服务554184e7-65f2-4c91-8240-9dcac4f4b836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0.0%554184e7-65f2-4c91-8240-9dcac4f4b836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04.09亩,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58套及总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8457.37㎡(其中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约126491.4㎡,地下建筑面积约51965.97㎡),最终建设规模及投资以实际为准。554184e7-65f2-4c91-8240-9dcac4f4b836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8-27 2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临翔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83-2136805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常燚 |
| 办公电话: | 1828839852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施泽涛 |
| 经办人: | 施泽涛 | ||
| 办公电话: | 0883-2162788 | 移动电话: | 1840882021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600242001001 |
| 标段名称: | 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管理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17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2(市本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5.8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管理服务的所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批报建、前期策划与项目统筹、设计全过程管理、合同全周期管理、进度统筹管控、工程质量管控、全过程成本管控、资金与付款管理、多方协调管理、资料、信息与竣工验收结算(管理)及项目备案和配合审计工作、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临翔区园林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平台中登记备案的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且该专业对应工程咨询服务范围须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及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平台中登记备案的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且该专业对应工程咨询服务范围须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及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设计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及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合同负责人1人、资料(档案)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财务对接专员1人、设计优化人员2人(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电气工程师),其中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及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4驻场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按招标人要求驻守施工现场,必须驻场的人员每月有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不得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5.3以上所有网址查询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况上报行政监督单位,行政监督单位核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6、利害关系单位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 7.1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和实际项目组成员一致,现场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并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人员配备不满足工作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补充人员。拟派人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7.2投标人不得泄露委托人声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7.3投标人须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17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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