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其他公共资源交易

华坪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H-NP8]
时间:2026-09-04阅读:89

原文链接地址

华坪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坪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7747dd90-5569-402b-bd19-bcddd5de25ca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7747dd90-5569-402b-bd19-bcddd5de25ca
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供水规模为2.0万m³/d,其中一水厂1.0万m³/d,二水厂1.0万m³/d。具体包括:1.输水设施改造:改造一水厂原水输水管10.38km,为3.5km输水明渠增设盖板;2.水厂设施升级:更换一、二水厂老旧生产设备,改造维护现有供水泵站;3.管网更新工程:改造城区配水管网27.2km,新建城乡入户管网106km,配套安装智能水表18000套;4.数字化建设:搭建智慧水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供水全流程自动化管控。7747dd90-5569-402b-bd19-bcddd5de25c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9-04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督 电 话:0888-61219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华坪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王耀志
办公电话:13988830769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谢贤梅
经办人:谢贤梅
办公电话:15334405888移动电话:153344058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700202600151001001
标段名称:华坪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9-2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620.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勘察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并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设计部分工作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跟踪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相关后续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 (3)工程施工部分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缺陷责任期履约完毕结束,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指令及要求为准。 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政策或其他因素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未达到中标价及超出招标工期作为索赔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明确以下几点:(1)联合体成员最多 4 家,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勘察和设计单位一共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须全体成员盖章,其余投标文件仅需牵头人盖章即可;(3)若同一专业由多家单位组成,则该专业资质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5)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及工作职责一律不得更改;(6)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独立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核定相应费用后,直接支付至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成员应当分别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入职不足3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或参保登记记录),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入职不足3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或参保登记记录) (3)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入职不足3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或参保登记记录) (4)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入职不足3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或参保登记记录)
业绩要求:/
其他:1.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员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2.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注: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否决其投标资格)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明确以下几点:(1)联合体成员最多 4 家,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勘察和设计单位一共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须全体成员盖章,其余投标文件仅需牵头人盖章即可;(3)若同一专业由多家单位组成,则该专业资质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5)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及工作职责一律不得更改;(6)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独立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核定相应费用后,直接支付至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成员应当分别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5.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投标人须提供华坪县人社局或企业注册地人社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自行查询的“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或企业注册地官方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对应信用记录扫描件,上述材料的查询、出具时间均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可查询到的全部信用记录材料;无相关可查询记录的,无需提供前述信用材料,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书面承诺。所有投标人均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9-2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华坪县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pdf2026-09-04 11:32:17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030176681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支持的CA厂商:北京数字认证BJCA:400-998-2981—新点标证通:400-998-0000—联通CA400-012-6067—天威诚信CA:400-66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