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广东能源梅州平远光伏复合项目(一区)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能源梅州平远光伏复合项目(一区)
建设单位:广东能源梅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差干镇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升压站及光伏发电所需的其他配套设施。光伏电站范围内的设备装置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及基础、箱式变压器、电缆、35kv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场区简易道路以及 220kv升压站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330亩(其中升压站总占地面积为11532.92m2,建筑面积为2465.87m2),本次验收项目规划容量 300mw,拟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其他电气设备,所发电量全部输送至南方电网。
公司日期: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450705941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检测报告.pdf2.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广东能源梅州平远光伏复合项目(一区)0910.pdf5.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验收意见_扫描版.pdf5.4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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