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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jh24-210804-00435招标公告[公-AEK]
时间:2024-05-06阅读:142

5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4-00435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0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3.0t核磁共振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6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开标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三)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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