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2项目编号:XT-GC-20260930-03001
2.3项目规模:新建工程包含种源繁育用房、智控生命健康用房各1座:种源繁育用房为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2899.48㎡;智控生命健康用房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7.65m,建筑面积5066.9㎡;总建筑面积17966.3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总控制价为:3740.267953万元。
2.4项目地点:东至京沪高速、西至岙阳河顺河路、南至涝坡村生产路、北至205国道。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不划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近5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5年)具有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项目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载明金额为准。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
2.领取地点: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录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区泰和路2号
联系人:徐涛
电话:0538-70590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负责人:李晨
电话:0538-7290114
电子邮箱:376174057@qq.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晨联系方式:0538-7290114。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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