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芙蓉大道45号101
建设单位: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13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黄生
联系电话:1866543654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表-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2.1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197.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公示-其他说明事项-广州市鑫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137.4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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