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分公司安徽皖宝冶金石灰超细粉加工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皖宝冶金石灰超细粉加工产线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分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宝赛村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月28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沁
附件1:皖宝石灰分公司环境验收监测报告表.pdf10.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专家意见.pdf676.5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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