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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及商业服务项目经营权
时间:2025-03-10阅读: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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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及商业服务项目经营权
资产权益使用权
挂牌价格15903.000元/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承包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34年9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该项目有建筑物530.1平米。均归属原承包方李金岭所有。如原承包方竞价成功,原有地上物可继续使用,若产生新的承包方,原承包方需在竞价结束后30日内清除所有地上物,逾期未清除的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2、本项目原承租人李金岭具有优先承租权(即租赁期限届满,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李金岭确认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受让权;特别提示:根据民法典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并已提出行使优先权,因此在本项目报名及竞价过程中按以下情形处理:(1)除原承租人外,无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原承租人即以标的底价成为最终受让方。(2)除原承租人外,有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由普通意向方(即除原承租人以外的报名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1个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报价一次;2个及以上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竞价后,竞价结果最高价的普通意向受让方可以再报价一次】,产生最终价格,原承租人如认可最终价格并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以该价格成为最终受让方,如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产生最终价格的普通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3、合同到期后,地上物自行拆除,逾期20天未拆除视为放弃,地上物归属村集体所有。4、村集体不包水源、电源、交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5、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6、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7、承包方在此地块及建筑内发生任何人身事故及经济损失自行承担,与村集体无关。8、承包期间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原地上物补偿归产权方所有,土地赔偿归村集体所有。遇到国家使用土地应无条件腾出,合同终止,退回剩余承包金,转出方不作任何补偿,9、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34年9月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仓储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5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0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01635500000013672116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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