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德信酿酒有限公司磨曲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德信酿酒有限公司磨曲设备建设项目;
(2)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卢家沟组;
(3)建设单位:贵州省仁怀市德信酿酒有限公司;
(4)验收内容:磨曲设备1套。
项目于2015年5月8日取得仁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礼酒业有限公司茅台镇上坪村石坝河沟组李德川酒厂《年产300吨酱香型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rh-hp-pzs2015-18)的批复。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于2025年03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5年04月2日-2025年04月3日对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5年04月12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5年04月15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合格意见。
(5)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186 0852 5544
附件1:贵州省仁怀市德信酿酒有限公司磨曲设备建设项目文本.pdf589.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11.项目验收意见专家意见.pdf169.4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