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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时间:2025-04-18阅读:201

2025年04月18日,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四街一巷58号11号楼101室,占地面积11220m2,建筑面积24419m2(东经114°7′23.100″,北纬23°1′17.904″),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拍立得相机塑胶外壳)1320万个/年(330t/a)、模具180t/a、摄像头外壳1900万个/年(228t/a)、空气净化器外壳550万个/年(275t/a)、扫地机外壳65万个/年(13t/a)、插座25万个/年(2.5t/a),其中一期工程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拍立得相机塑胶外壳)1056万个/年(264t/a)、模具140t/a、摄像头外壳1517万个/年(182t/a)、空气净化器外壳440万个/年(220t/a)、扫地机外壳50万个/年(10t/a)、插座20万个/年(2t/a),一期工程投产设备清单详见(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委托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4718号。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于2025年01月02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4uu0e39t001y。于2025年01月10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

(三)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迁改扩建后数量一期验收数量未建设数量型号/备注使用工序能源
1混料机10台6台4台1.5kw、3kw、2kw混料电能
2卧式注塑机1台1台/88t注塑成型电能
4台4台/90t
1台1台/98t
2台2台/110t
4台4台/120t
13台13台/128t
4台4台/140t
1台1台/160t
27台27台/168t
1台1台/170t
7台7台/200t
12台7台5台250t
13台8台5台320t
1台1台/468t
1台1台/550t
1台1台/618t
1台0台1台650t
1台1台/680t
合计95台84台11台/
配有烘料桶95台84台11台50kg;45kw烘料
机械手95台84台11台/辅助设备
传输带95台84台11台/辅助设备
3干燥桶14台4台10台150kg;

12kw

烘干电能
4碎料机20台11台9台15.3kw:9台

19kw:6台

22kw:5台

破碎电能
5冲孔机5台1台4台100w冲孔电能
6电烙铁10把3把7把500w焊接电能
7超声机9台3台6台1kw熔接电能
8抽粒机(挤出机)1台1台/螺杆尺寸50mm、功率75w挤出电能
2台1台1台螺杆尺寸65mm、功率90w

搅拌桶6个3个3个容量:3t

功率:3kw

搅拌电能
冷却水槽3个2个1个5*0.45*0.35m冷却电能
切粒机3个2个1个/切粒电能
9组装流水线9条4条5条10m组装/
10火花机20台4台16台6kw火花放电模具生产电能
11磨床20台6台14台2kw磨床加工电能
12铣床20台3台17台2kw机制加工电能
13车床20台0台20台2kw电能
14机械手185台0台185台1kw辅助设备电能
15深孔钻3台1台2台25kw机制加工维修模具电能
16摇臂钻11台0台11台5kw电能
17铣床10台2台8台2.2kw电能
18慢走丝10台3台7台20kw电能
19cnc9台8台1台25kw电能
20火花机15台4台11台10kw火花放电电能
21镭雕机15台5台10台1kw镭雕电能
22冷却水塔6台4台2台10m³/h台辅助设备电能
23水温机95台84台11台6kw电能
24油温机95台84台11台6kw电能
25模温机95台0台95台7kw电能
26空压机6台6台/20p

15kw

电能
27烘烤线2条2条/15*1m烘烤、

印刷

电能
28配有烤箱6台6台/9kw

①1.18*1.02*0.61m:1台

②1.51*1.01*0.61m:3台

③1.51*1.01*0.55m:2台

烘烤温度:60℃

电能
29丝印机4台4台/500w

丝印网版尺寸:20*10cm

电能
30移印机12台12台/500w电能
31烤箱1台0台1台1.84*1.72*1.04m

烘烤温度:60℃

烘烤电能
32点胶机6台6台/200w点胶电能
33热熔机4台3台1台1kw熔接电能
34热熔螺母机8台6台2台1kw电能
35全自动打螺丝机3台3台/500w打螺丝电能
36水口机11台0台11台7.5kw:7台

15kw:3台

22kw:1台

去水口电能
37气密性防水测试机1台1台/500w检测设备电能
38对色灯箱2台1台1台500w电能
39色差仪2台1台1台200w电能
40拉力试验机1台1台/200w电能
41干燥箱2台1台1台2kw电能
42冲击试验机1台1台/200w电能
43三次元1台1台/200w电能
44二次元1台1台/0.45kw电能
45紫外线老化试验机1台1台/3.5kw电能
46恒温恒湿测试仪1台1台/3kw电能
47拉力计1台1台//电能
48扭力计1台1台//电能
49推力计1台1台//电能
50硬度计1台1台//电能
51盐雾测试机1台1台/500w电能
52酒精耐磨擦拭仪1台1台/200w电能
53熔体流动速率仪1台1台/200w电能
54透光仪1台1台//电能
55环保测试仪1台1台//电能
56落球冲击试验机1台1台//电能
57纸带耐磨擦拭仪1台1台/0.75kw电能

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4〕4718号)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注塑成型、挤出、冷却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盐雾试验机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水喷淋废水经零散废水桶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印刷、烘烤、镭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印刷、烘烤、镭雕工序产生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再经过一套“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项目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再经过一套“水喷淋(配套除雾装置)+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项目(a栋、b栋)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再经过一套“3#、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

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再经过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项目破碎、混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点胶、熔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转物暂存于危废仓内,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五)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印刷、烘烤、镭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印刷、烘烤、镭雕工序产生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可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未收集的总vocs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配套除雾装置)+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a栋、b栋)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后分别引至两套“3#、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个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个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处理后,油烟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的要求。

项目破碎、混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点胶、熔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经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

3、噪声治理

项目采取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02月24日~2025年02月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st20250217-15)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无铅锡渣、废油脂)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塑胶边角料)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火花机油、废切削液、废含油金属碎屑、废油墨罐、废uv胶桶、废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的贮存条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项目产生的中转物(火花机油桶、切削液桶、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内,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投产的生产设备(详见: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和后续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效率,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8日-2025年05月20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www.eiacloud.com/gs/(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东莞市润荣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附件1:润荣--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35.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润荣-三同时登记表.pdf93.3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润荣-一期验收意见.pdf218.7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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