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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2025zj1004149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一批资产包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0,9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4-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2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 ,账号:33001653535053010815,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仅限于转让清单所列设备、物资。受让方不得搬运转让清单以外的物品。 5.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合同履约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6. 受让方应在付清转让价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取货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搬迁等,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5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 7. 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8.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