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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内部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招标人为大名县精神病医院,项目业主为大名县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内部改造项目2.1.2项目概况:大名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内部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3项目实施地点:大名县精神病医院内。2.1.4工期:6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300:00:00至2025-04-2923:59: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5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精神病医院联系人:薛建军联系电话:0310-658168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兴华电话:0310-306357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0310-6586289
电子邮箱:dmxwjjzbb@163.com
10、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是否双盲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大名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内部改造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名县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名县城北京路西段路北
地址:
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8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薛建军
联系人:
王兴华
电话:
0310-6581681
电话:
0310-306357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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