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三阳镇泗王村1组300号
建设单位: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内容: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开设综合门诊(含发热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专病门诊和中医门诊,住院部开设内科、儿科、外科、影像科、检验科及中医理疗科,设置床位36张。主要建设有门诊楼、住院综合楼、食堂和宿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汪平
联系电话:137729849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验收报告.docx19.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验收组意见.docx43.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