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昆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60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昆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60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昆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文本及验收组意见链接:新疆昆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60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nzc8rqcq0eq6k2jqfbfmg?pwd=2xqr 提取码: 2xq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