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广东长新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4日-2025年7月11日。
附件1:长新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877.0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长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3.4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长新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781.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4:jz2504060 长新塑环境检测报告.pdf715.4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