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16亿只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573-82691955
附件1: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16亿只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1.9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