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上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上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技改项目
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路东侧
建设单位:河北上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15602072155
邮箱:1912852491@qq.com
附件1:专家意见.pdf4.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2.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检测报告.pdf10.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