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华医艾制品厂年产50吨艾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吨艾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华医艾制品厂
建设地址: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姚亮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华医艾制品厂,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e5mjnwdkudzltao-4gzbgr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bfkmnwbjexyvzh0mlip1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