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鑫建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荆门市鑫建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荆门市第四水厂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长兴村五组
建设单位:荆门市鑫建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00亩,建设荆门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道、环保设施等,日供水5.6万吨。原水取自寨子坡水库。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7日)
联系人:陈盛
联系电话:135813588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报告.pdf696.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150.5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