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同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千吨级非晶纳米晶带材生产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同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千吨级非晶纳米晶带材生产项目(阶段)
建设单位:辽宁同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北海新区4号标准厂房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407715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1:辽宁同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千吨级非晶纳米晶带材生产项目(阶段)验收-公示版.pdf10.9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辽宁同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意见.pdf608.5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