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泽县净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vc墙板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泽县净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vc墙板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建设单位:鸡泽县净康建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留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32028333
附件1:专家意见扫描版.pdf1.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净康验收报告.pdf13.4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