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联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珠海联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珠海联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三沐园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珠海联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浪涌路 5 号(东经:113°11ʹ19.69ʺ、北纬:22°0ʹ23.09ʺ),利用现有项目生产场所进行扩建。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总建筑面积8804.54m2。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1条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线,1条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1条水性环氧树脂生产线,1条水性聚氨树脂生产线,1条亲水改性聚氨酯固化剂生产线、1条水性环氧固化剂生产线、1条水溶性丙烯酸树脂生产线、1条uv树脂生产线、1条固化剂生产线。年产水性丙烯酸乳液 10000 吨、水性聚氨酯树脂 2000 吨、水性环氧树脂 2000 吨、水性聚酯树脂 500 吨、uv 树脂 4500 吨、水性环氧固化剂 200 吨、亲水改性聚氨酯固化剂 500 吨和水溶性丙烯酸树脂 300 吨,共计年产20000吨树脂、固化剂33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5日-2026年2月14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由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至南水水质净化厂,尾水均最终排入黄茅海。
②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规模45吨/天,主要工艺:“混凝气浮+强氧化+厌氧+好氧+mbr”,冷却循环水与纯水制备浓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除味废水、酯化脱水废水、蒸馏废水、中转桶清洗废水等)经自建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排至南水水质净化厂,尾水均最终排入黄茅海。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1套25000m3/h“气旋喷淋+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由1根2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②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治理后有组织排放,风量4000m3/h,排气筒1根15米,排放口编号:da002
③备用发电机尾气依托现有工程,已验收。
④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机处理后楼顶排放,风量5000m3/h,排气筒1根15米,楼顶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4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广东三沐园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