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宁市海洲街道美美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宁市海洲街道美美宠物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海宁市海洲街道美美宠物医院
建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312-318 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9日~2025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封先生 联系电话:15257099350
附件1:验收意见-美美宠物.pdf817.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海宁市海洲街道美美宠物医院验收报告.pdf6.5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