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联系方式:0512-87176308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环保验收意见.pdf375.2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pdf2.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