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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庆华焦油渣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钢股份庆华焦油渣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招标,招标编号:k15082320250812010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批准文号为项目备案告知书2502-150823-07-02-36493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2.批准文号:2502-150823-07-02-364932
3.工程规模:本项目设置一套独立的焦油渣处理系统,以物理分离方式处理5台机械化澄清槽所产生的1吨/天含有20%-30%左右煤焦油和水的焦油渣。主要建设内容:新增一套焦油渣离心分离装置;焦油渣处理系统传动、控制系统及检测与控制仪表设计;焦油渣处理系统照明、接地系统;焦油渣处理系统电缆配管及配线。
4.标段编号:k1508232025081201001001
5.项目名称:包钢股份庆华焦油渣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招标
6.招标范围:对包钢庆华焦油渣无害化处理项目工艺设备进行招标采购其中包含:焦油渣液化罐(夹套结构)、焦油渣分离装置、溜槽、干渣密封装置斗、焦油渣研磨机、焦油渣输送泵、电动叉车等。不含施工安装。
7.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6年5月31日
8.计划投资:285.948718万元(含税)
三、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中任意一项设备的生产商,分项报价表中每项必须填报品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其他说明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供货至包钢庆华厂区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设计院返资(达到设计院要求)。
2. 付款形式:现金(铁融租赁),须签订协议。
付款方式:按9:1进行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核销后支付挂账核销金额的90%;预留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每个付款节点均为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bynr.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
邮编:014010
联系人:张信冬、张博元
电话:13789721562、18686190990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米)
邮编:014010
联系人:李雪晨
电话:0472-2669647、15661511865、0472-2669069
2025年08月21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