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油库改扩建增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油库改扩建增容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大陈相村
建设单位: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1825352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