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梅德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弹性体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弹性体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梅德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宝城街道宝石城二路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1)、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5年9月7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lxyujn@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附件2 验收组意见.pdf189.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附件1 验收报告.pdf22.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附件1 验收报告.pdf22.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