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梅州市勇兴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完成了勇兴亲水湾二期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划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勇兴亲水湾二期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30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龚爱宁\1382618441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鱼丰大街4巷24号一楼
附件: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
附件1:验收报告.pdf
附件2:监测报告.pdf
附件3:鉴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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