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遵义市再生资源综合型分拣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遵义市再生资源综合型分拣中心项目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忠深大道北侧
建设单位:遵义嘉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忠深大道北侧建设遵义市再生资源综合型分拣中心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1284m2,建设有1#库房、2#~7#厂房,主要划分有废钢及废不锈钢加工区、废电线电缆及废电机五金加工区(产出铜米、铝米等)、废有色金属加工区、废铝部件加工区,并配套建设有2栋办公楼(a栋及b栋)等附属建筑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处理废钢铁30万吨、废不锈钢6万吨、有色金属3万吨、废电机五金和废电线电缆0.65万吨。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18586418515
邮箱:264290328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稿-遵义市再生资源综合型分拣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12.3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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