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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数字果园项目-赤土畲族乡标准果园园区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其他单位类型供应商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sh6599919@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2025-nkzc-c001
项目名称: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数字果园项目-赤土畲族乡标准果园园区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玖拾柒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整(¥:1978514.00元)
最高限价:壹佰玖拾柒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整(¥:1978514.00元)
采购需求: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2025年赣州市南康区数字果园项目-赤土畲族乡标准果园园区建设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3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超过货期限按违约处理。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sh6599919@163.com)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其他单位类型供应商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sh6599919@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足额一次性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文件。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一次性无息退还。
5、招标代理服务: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付款方式:按照本项目完成进度分期付款方式如下:
第1期:双方签订合同后,本项目所有物联网监测基站到达项目地,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第2期:全部设备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好,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第3期: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7%;
第4期:余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大街上8号
联系方式:0797-659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0797-6599919
电子邮箱:gzsh6599919@163.com
开户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账号:2850000103010001048
3.项目联系方式
吴(采购人):0797-6596101
赖女士(采购代理机构):0797-659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