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月恒工艺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自主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月恒工艺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月恒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月恒工艺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市寮步镇沙井坑路 10 号 203 室,项目占地面积 1589m2,建筑面积 1589m2,一期项目投资 80 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钥匙扣、奖牌、徽章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产能约45万个/年。
主要污染物有: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调色、点胶、补色、烘烤工序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于2025年3月1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634号。项目于2025年08月15日完成拿到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1900mae54e5k2t001q。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伟强
联系电话:18293684474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2025-9-29月恒一期验收报告.pdf16.3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2025-9-29月恒一期验收意见.pdf5.7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