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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607-04-01-451481 | |||
招标条件 | 1.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4)12 号、佛发改投审[2025] 4号文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4)11号文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7-2025-0041-03-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 9 条,路线总长约 8.99 公里,涉及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包括市政交通、给排水、桥涵、照明绿化、电力通信等内容;管网提升工程包含 7 条村,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 6 公里(污水管dn160~500管5791米,雨水管dn600~dn2000管219米),一体化泵站 3 座(65m?/d,55m?/d,30m?/d);新建电缆沟,总长度约 3 公里,包括相关电井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检验监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价)为2036212.92元。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 |||
招标内容 | 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范围内的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水泥搅拌桩以及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等工程 进行实体工程检测及强制性质量检测,提交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止。如在本合 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中标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 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 用。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2036212.92(元) | |||
投标保证金 | 4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及认证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 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取得的资质 证书。[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 号)的文件规 定执行。]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其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注:需要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资质证书延期通知。]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 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 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 cma 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的检测项目。)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137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北 2 号玖玥华园15座208、209 |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263554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362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2051757078@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239131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239131、0757-83039262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23913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157519. 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以及检测方案要求等开展检测工作;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