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鸿煤矿煤矸石浆体采空区充填与地表减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鸿煤矿煤矸石浆体采空区充填与地表减损项目
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乌兰色太村海鸿煤矿
建设单位:神木市海鸿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6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0912-8410391
附件1:验收组意见--海鸿充填站.pdf184.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1.正文-海鸿充填站验收.pdf1.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