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宁万顺腾辉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中水镇石丫口砂石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威宁万顺腾辉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中水镇石丫口砂石厂项目。
建设单位:威宁万顺腾辉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中水镇花园村。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400万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规模:100万t/a
开采方式:露天台阶式开采。
建设内容:项目矿权原为威宁佳利鑫矿业有限公司,采坑为威宁佳利鑫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砂石料用于农村公路“组组通”时所产生,在开采时未办理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本项目一期开采时工业场地及大部分设备等沿用原“组组通”开采时遗留下来的已建设施。矿区范围内只设置1个生产系统,由于矿山工业场地位于矿界内约+2136m标高位置,矿区最低开采标高为+2125m标高,工业场地下压占矿体资源,设计采用分期开采,一期开采范围为+2248.8m-+2140m标高,二期开采范围为+2140m-+2125m标高。设计矿山一期开采完毕后将矿山工业场地搬迁至矿区西北侧搅拌站区域,搬迁完成后按开采顺序依次开采至设计最低开采标高+2125m。一期开采设计将+2240m标高以上剥离,+2230m标高布置首采平台,自上而下依次开采至+2140m标高;二期开采设计在+2140m标高布置首采平台,自上而下依次开采至+2125m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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