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镇江市新区丁卯东泾路6号珑悦苑10幢裙房-102、103室
建设单位: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企业租赁镇江市新区丁卯东泾路6号珑悦苑10幢裙房-102、103室(租赁面积173.74m2)进行宠物诊疗服务,服务能力为宠物诊疗730只/年。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61126523
邮箱:3194965740@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11.0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镇江瑞派东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780.3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意见+专家意见签到表.pdf3.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