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扶沟县周口金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扶沟县周口金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项目
二、建设单位:周口金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河扶沟县周口金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3号路西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
项目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基本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生产公示。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的开始日期为2025年8月6日,预计调试时间为3个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如果在调试期间主体工程和环保设备运行稳定、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且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则提前结束调试工作,进入正式生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