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境内
建设单位:大唐江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 陈岳春
联系电话:159252825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306.8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海明牧场光伏发电11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pdf902.0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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