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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通州区r2024-011地块项目门窗、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5-12-18阅读: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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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r2024-011地块项目门窗、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r2024-011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高新管备〔2025〕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润凯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润凯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门窗、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金桥路北、扬子江路东,牡丹江路西,天玺路南。

2.1.2建设规模:示范区幕墙面积约3382㎡。

2.1.3合同估算价:约757.2万元(含暂列金42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105日历天(含春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4月21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36#物业管理用房单体、风雨连廊、下沉庭院、景观亭门窗幕墙工程(含所有门窗、五金配件、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线条、金属屋面、天沟、檐沟、不锈钢金属网、金属花格、雨棚、太阳能光伏板、幕墙内排水、外墙金属与防雷接地点连接、铜门含电机、电动移门含电机、平开门含电机,玻璃栏板及扶手、铁艺栏杆及扶手、不锈钢栏杆及扶手、格栅、防火封堵、与主楼间变形缝装饰封闭、饰面logo及装饰罩生产及安装(含接电如有)、沉降点的引出及开孔、零星钢结构(如有),上述所有工程的生产、安装并保洁三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③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资格审查其他必要合格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本工程不接受返聘人员)。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已启用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招标投标异议、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信息

异议受理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润凯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3楼

联系方式:0513-86598690

监督部门:通州区数据局

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

联系方式:0513-8602813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润凯房地产有限公司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3楼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人:吴元庆、朱仲英
电话:0513-86598690电话:13862811224、1348511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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