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兆国商砼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兆国商砼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阳市兆国商砼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兆国
联系电话:15275500000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1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