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郴州市锦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新电子有机硅微球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郴州市锦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新电子有机硅微球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经济开发区江北工业园汉宁路郴州恒丰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1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询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0246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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