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利标签、模切、吸塑等电子元器件辅料和汽车配件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利标签、模切、吸塑等电子元器件辅料和汽车配件产品生产项目
地点: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路106号联东u谷·南宁经开科技港6#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南宁长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南宁市经开区金凯路106号现代标准厂房6号楼,建设2条塑料托盘生产线、1条不干胶标签生产线和1条汽车保护膜生产线及相应的环保辅助措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吸塑托盘468万套、不干胶标签9360万套、汽车保护膜936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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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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