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呼吸康复产业园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呼吸康复产业园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裕路2-1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18602463610
附件1:海龟验收专家意见及签到表.doc52.2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呼吸康复产业园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最终版.docx14.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