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
建设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安达其哈村
建设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1.30-2026.3.05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71-81193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姓名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15.pdf11.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4).pdf197.6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