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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邢台市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6】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冀公路[2024]419号、冀公路[2025]184号、冀公路[2025]347号、冀公路[2025]387号、冀公路[2025]407号、冀公路[2025]457号、冀公路[2025]458号、冀公路[2025]462号、冀公路[2025]463号、冀公路[2025]4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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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包含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陶官营村北至后官庄村北段(下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国道g308文石线滏阳河特大桥左桥西至邢台石家庄界段(下行)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东郑庄村东至西贾郭互通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省道s242石观线石家庄邢台界至南郝线路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省道sl05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至清河连接线鸭窝村至终点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清河县威县界至威县广宗界段(上行)预防养护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大时村村北至东郑庄村东段(上行)预防养护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十里铺至前留段(上行)预防养护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崔路村至庞会大桥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威县广宗界至大时村村北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肃临线至清河威县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周公村东至崔路村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省道s222邢峰线羊范至新王村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邢台市省道s222邢峰线朱金紫至邢邯界段预防养护工程、省道s328隆尧至昔阳公路k57+432至k108+243段灾害防治工程、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57+898至k359+775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省道s342n垂杨至昔阳公路k69+594至k83+423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省道s242石家庄至观台公路k0+000至k42+069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省道s222邢台至峰峰公路k30+000至k31+237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g340东营至子长公路k528+992至k566+648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等共计20项养护工程施工工作。
2.1.3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大修及大中修结合工程交工验收后12个月,中修、预防养护、灾害防治、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完工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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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4 00:00:00至2026-02-10 23:59:59,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并实行异地评标。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联系人:王威,受理电话:0319-3898302);河北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亚星、叶子腾,受理电话:0311-838518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2139583
电子邮箱:xtjtjj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39号西城国际c座9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威 | 项目负责人: | 梁亚星、叶子腾 |
| 电话: | 0319-389830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851856 |
| 传真: | 0319-3898608 | 传真: | 0311-8385185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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