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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6]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6 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银交函发〔2026〕21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
2.2 工程地点:银川市金凤区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对平二支沟路、银川林场路、植金公路支线路、兴泾公路、兴源至园子公路、园子村1-5队路等6条公路的路面进行修复养护,养护总里程21.930km。
2.4 招标范围: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2.5 施工监理服务周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施工缺陷责任期一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一、二标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二标段:2026年金凤区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养护工程监理业绩认定包含建设工程监理业绩和养护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6年02月13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3-03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关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4号
联系人:杨泽
电话:0951-51914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联系人:李庆、李静、杨嘉川
电话:0951-8659304、1346959234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1-5191405
2026年02月07日